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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杜忠全
年代很早,作為在18世紀的前後時期就已出現在島城裏的老大街,海墘路的起始點是在康華麗斯堡跟前。街頭面向著古堡,然後沿著海岸線作西南走向,往前一直延伸到了港仔墘大水道(Prangin Ditch)而止住。只是一條老長的沿海大街了——顧名思義,當初給安上這樣的名堂,想來它應該是市區裏最挨近海岸的一條大街了;而且,一直以來,它也都只得一個沿用了二百多年不曾更易的老路名。然而,看在當年南來了後寄居城裏的華人眼裏,它卻被切分開來,各自成為6個獨立的段落。往南延伸了去,偏離了老年代裏的市政與商貿中心的古堡周邊地區,來到了刣牛後(Malay Lane)路口之後,在前人的眼中,人群聚居的城市地帶,也就已經去到最尾端了,於是人們都管那裏叫“社尾”。
相對於同一條街道前端的中街以及大街,乃至很明顯地是後來才建設起來的新街而言,海墘路的尾端,在前人的城市生活裏,或至少在他們的眼界裏,那路段似乎是不成為街的!還在它的前一個路段,人們都還說那是打鐵商鋪密集經營的“打鐵街”;只不過跨過了一個十字街口,卻意味著繁華至此已去到了盡頭,人們的結社群居,那裏就是一個尾端了!
社,那是一個古老的字:許慎《說文》釋“社”說“地主也,從示土……周禮二十五家為社,各樹其土所宜木”云云。按此,社的本義是土地神——段玉裁接著說:社為地主而尊天親地,二十五家得立之……;既然有人祭祀土地神,也就表示有人群聚居,於是又引申為村寨聚落——周禮以25家為一社,元代則以50家為一社,但不管行政上如何定制,總之,“社”就是人群聚落了。而在以閩南社群為主的檳榔嶼華社裏,閩南僑鄉的城郊村落,舊時也多有以某某社為名的呢!在遷居地的喬治市城區,南遷的華人社群,不少也都沿著海墘路而形成了一個個早期的民居聚落:中街前後的裏外街巷,早期來自閩南漳州的“五大姓氏”,他們的宗祠乃至族人聚落,大都集中在那周遭的一帶。一直到打鐵街內側的大小巷弄,當年據說很多的閩南南來客,都是先在那一帶落腳開展他們“過番”的新生活,然後才漸次往別處擇地遷居的。沿街再往前,這相對來說並不很長的海墘路末梢,當年就真的已經是“社尾”了;如果繼續往前跨過了港仔墘大水道,跟這沿著海墘路一路走來,眼前儘是屋宇樓房沿街矗立的城區景象相比,那裏就只能見到牧人放牧的村野風光了!
叫它社尾,那似乎是一個大段落的句點;畫下了句點,底下就得另起一個新的段落了:我們的喬治市,當時就到此為止了!
(2005年01月27日,星期四,南洋商報,商餘版,島嶼紀事專欄43) |